官方回应老人18元一日游被带往墓地 组织者成了众矢之的

发布时间:2024-07-24 09:15:30 栏目:综合问答

    导读 原标题:官方回应老人18元一日游被带往墓地 组织者成了众矢之的 官方回应!近日,重庆一群大爷大妈经人介绍,参加一个18元一日游的...

    原标题:官方回应老人18元一日游被带往墓地 组织者成了众矢之的 官方回应!近日,重庆一群大爷大妈经人介绍,参加一个18元一日游的旅行团,结果被拉到一个公共墓地。老人们破口大骂,组织者郑大爷成了众矢之的。郑大爷找旅游公司讨说法被拉黑。事后,大爷大妈原谅了郑大爷。5月1日,重庆文旅委通报,涉事公司未取得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对旅客的问题还在进一步核实。(新闻来源:界面新闻)

      #家子说法#

      这算什么?恶作剧?18元一天,肯定连车费都不够啊,图什么呢?据文旅中国报道,涉事公司除退还18元费用外,还组织了免费用餐,才把大爷大妈带回去。

      据报道,涉事公司的经营项目中,除景点开发、旅游观光以外,还有陵园建设管理相关业务。

      看来这大概率是模仿看房团,搞得看墓团啊。

      虽然找的对象是对的,都是大爷大妈。可惜事前没有告知清楚。忌讳这个的人觉得是一种侮辱。

      当然,这只是一种猜测,真相如何,还需要等待官方的调查。

      不过,虽然涉事公司有景点旅游的业务范围,但并不是只要有旅游资质,就可以组织旅游团旅游的。

      根据相关法律,想要组织旅行团还需要取得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了。

      根据《旅游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:“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,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
      涉事公司将面临着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    当然,涉事公司还可能涉嫌欺诈。但是,这只是一种民事欺诈,不构成犯罪。

      民事欺诈需要赔偿老人们的损失。现在涉事公司已经退还18元的费用,还免费提供了餐食。所以在物质方面,老人们应该已经没有实质损失。

      但老人们可能还存在精神损失,是需要涉事公司赔偿的。这种赔偿一般是赔礼道歉。如果精神损失特别严重的,还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。

      最后,希望老人们参加这种低价团的时候,多长一点心眼。连成本都不够的旅行,别人为什么还要组织呢?

      大家对旅游公司的这种行为怎么看呢?对老人们参加这种团怎么看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与家子和大家一起交流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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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@家子说法 关注我,从新闻里学法律。

      #重庆# #官方回应18元一日游被带到墓地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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